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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以前是個完全不懂得照顧自己的人,


不僅不會打扮,穿衣服更是亂搭的一塌糊塗,


初上台北唸書時,簡直就是個鄉下來的土包子,


在那個人人都斥資打點自己外型的學校裡,絕對沒人會多看我一眼。


 


記得大一時,有次週末同學要聚會討論報告,


當時我在寒流中穿了一件全白、又薄的會隨風擺盪的喇叭褲,


先到場的同學看了後,立刻很誠實的告訴我:


「小馬......你現在趕快回去把褲子換掉,以後那件也別再穿來了.......」


雖然那時我尚無法看出問題何在,但仍乖乖聽話,


那件「很特別」的褲子,以後真的也就不敢再穿了。


 


青少年時期,一直是醜小鴨的我,對愛很自卑,覺得沒人會看上我,


但是瞎貓總會碰見死耗子,這樣的我竟然也有人追求。


 


記得那是個雨天,對方邀我與一群人去台中港玩,


當我依約出現在約定的地方時,他們一群人紛紛發出「驚嘆」聲.........


沒錯,我又穿錯衣服了,而且是錯的很離譜。


我當時穿了一件很厚的橘色長袖上衣,配了條牛仔褲,皮帶還紮在外面,


戴了付笨重的眼鏡,手裡還會著五百萬大雨傘........


這樣的裝扮會引起批評,其實並不令人意外。


 


出乎我意料的,是對方仍很有心的說:


「不管你穿成怎樣,我還是喜歡你。」


當時我真的不知道對方看上我哪一點,


雖然後來我們也沒有在一起,但這句貼心的話,卻一直被我記著。


 


畢業從軍後,有次放假與同梯的到西門町玩,


同梯的弟兄竟也對我說:「小馬,你也穿得太土了吧?」


雖然大家都理著一樣拙的頭,但每到假日,仍很用心打點自己,


唯有我,好像怎麼穿,都不對勁。


 




 


真正開始學著照顧自己,還是退伍之後的事。


說起來,還是要感謝我身邊的朋友,


能不計路人的眼光,敢把穿著怪異的我帶出門,


一次又一次,幫我挑衣服,告訴我穿衣的原則。


雖然經過長久的焠鍊,我還是會偶爾出槌、穿錯衣服,


但只要發現朋友欲言又止的模樣,我都會主動追問。


因為我寧可知道自己錯在哪,也不願被蒙在鼓裡,


要不然下次我又「盛裝出席」,以後誰還敢跟我出門啊?


 


其實,買衣服就跟談戀愛一樣,一定要小心、再小心。


我曾向朋友打個比喻:


「當我在挑衣服時,如果那件衣服能讓我瞳孔放大、眼睛為之一亮,我才會下手買;


如果它沒辦法讓我有這種衝動,那就還是算了。」


所以我的衣服總是不多,今年到目前為止,也才購入了三件新衣。


我深深的了解,不愛的衣服,就算勉強買了回去,也不會常穿,


最後甚至會興起「相見不如懷念、懷念不如不見」之感。


 


即使是小心如我,到現在也還是會買錯衣服,


我想,這要歸因於我勇於冒險犯難的個性吧?


即使在一開始,我就已經知道不適合,但我仍會放手去試,


只因為我不想認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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